一、制定的背景和依據
1.制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人才是促進衛生健康事業高質量發展,推進我縣衛生健康事業高質量發展的關鍵,能否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已成為一個地方衡量醫療水平、生存和發展的關鍵。近年來,省市以及部分地區相繼出臺了人才引進和培育的措施。《實施意見》旨在解決我縣人才短缺短板,大力引進和培育衛技人才,建設一支高素質專業化醫療衛生人才隊伍,推進我縣衛生健康事業高質量發展。
2.制定依據:《福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福州市引進高層次優秀人才辦法的通知》(榕政辦〔2014〕303號)、《福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福州市加強衛生健康人才隊伍建設十項措施的通知》(榕政辦〔2022〕69號)。
二、制定過程
1.起草過程。由我局學習借鑒福清、閩侯、閩清、柘榮等地衛技人員引進政策的經驗做法,結合我縣實際,并經縣政府專題會議多次研究,初步形成我縣實施意見。
2.征求意見。于2022年10月18日征求縣委組織部、縣委編辦、縣人社局、縣財政局、縣教育局、縣住建局、縣審計局等相關部門意見,并根據縣財政局意見修改完善兩條,無焦點爭議。同時于2022年1月31日通過羅源縣政府網站公開征求意見,無異議。
3.合法性審查的經過和情況。經衛健局法律顧問把關審核,并出具合法性審查法律意見。
三、主要內容
《實施意見》共11個部分,對人才引進的條件、服務期限、相關待遇、引進程序以及存量人才的相關激勵措施等方面逐項研究制定。主要內容包括:指導思想、引進原則、引進對象、引進條件、服務期限和相關待遇、柔性引進人才相關待遇、本縣培育的衛技人才激勵措施、引進程序及政策兌現、引進人才的管理、加強組織領導以及其他事項。
羅源縣衛生健康局
2023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