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因身體狀況或其他特殊原因無法堅持正常學習的學生,由學生本人及其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填寫《中小學生休學復學申請表》,向學校申請休學。因病申請休學的,應出具縣級以上醫療單位證明(需有建議休學的意見)、病歷及醫療收費發票等;因其他特殊原因休學的,應提供有關證明材料。
1.概述
義務教育休學是指在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因個人原因或家庭情況而停止上學一段時間。義務教育休學可能有多種原因,如家庭經濟困難、疾病、家庭矛盾等。無論是哪種原因,義務教育休學都會對孩子的學習和成長產生一定的影響。學校、家庭和社會應該共同努力,采取措施來幫助休學學生,確保他們能夠順利返回學校,繼續接受教育。
2.申請對象
身體狀況或其他特殊原因無法堅持正常學習的學生。
3.得到結果
符合條件的申請學生休學一年。
4.申請說明
由學生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持休學所需材料向就讀學校提出申請。
5.開始申請申請材料
(一)《中小學生休學復學申請表》(由就讀學校提供,現場填寫);
(二)因病申請休學的,應出具縣級以上醫療單位證明(需有建議休學的意見)、病歷及醫療收費發票等;因其他特殊原因休學的,應提供有關證明材料。
辦理流程
(一)由學生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持上述休學材料向就讀學校提出申請;
(二)學校認真審核學生休學條件及相關證明材料;
(三)對于同意休學的,由學校在全國學籍系統中發起休學申請(需上傳相關證明材料原件的電子照片);不符合條件的,學校要做好解釋工作;
(四)學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在全國學籍系統中核辦。
申請地址
學生現就讀學校。
6.相關事情
其他注意事項:
(一)辦理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休學不收取任何費用。
(二)申請人應如實提交相關材料,不得弄虛作假。
(三)學生休學期限一般為一學年,休學期滿仍不能復學的,可申請延長一年。畢業年級下學期一般不辦理休學手續。
(四)休學期滿或休學期未滿請求復學的學生,經學校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分別核辦后可以復學,編入休學時的年級就學,也可根據學生本人及其父母或其他監護人的要求和學生的實際學力,編入原年級就讀。因病休學的學生復學時應提供縣級以上醫療單位出具的康復證明。
咨詢方式:羅源縣義務教育階段學生轉學現場咨詢地址:羅源縣九大中心2號樓三層教育局初教科,聯系電話:0591-26867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