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縣持續一個多月未出現有效降雨,根據氣象部門預報,春節期間我縣森林火險氣象等級較高,森林防滅火形勢嚴峻。為切實做好當前森林防滅火工作,確保林區安全,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根據《福州市森林防滅火指揮部關于下達2025年第2號禁火令的通知》(榕森防指〔2025〕2號)文件精神,決定在全縣轄區內施行森林防火戒嚴。
一、禁火時間:2025年1月27日至2025年2月4日。
二、禁火令施行期間,在我縣轄區內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三、各鄉鎮要迅速傳達、貫徹落實本禁火令,并通過各種有效方式廣泛宣傳,做到家喻戶曉。
四、各有關單位要加強野外違章用火的查處,各鄉鎮要組織鄉、村干部進村入戶,查禁一切野外用火。各村護林員應在每天早上9點至下午6點強化野外巡查,消除火災隱患。
五、縣專業、鄉鎮半專業森林消防隊伍要處于臨戰狀態,做好撲救森林火災的準備工作。不得動用殘疾人、孕婦和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適宜參加森林火災撲救的人員進行撲火工作。火災撲滅后,要加強余火清理和火場看守,防止復燃。
六、凡違反上述規定野外用火的,對直接責任人員和有關人員將依照《森林防火條例》從重處罰;引發火災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羅源縣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