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市有關文件精神以及縣委、縣政府的工作要求,同時為了滿足群眾居住需要,進一步規范農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設管理工作。縣政府于2023年5月印發《羅源縣農村宅基地“一戶一宅”認定標準指導意見(試行)》(羅政規〔2023〕1號,以下簡稱《指導意見》),現就《指導意見》重點內容進行解讀。
一、背景依據
為深入推進我縣農村村民住宅規劃建設管理工作,規范農村宅基地“一戶一宅”的認定標準,按照“以成員認定、以戶取得”原則,細化以戶為單位分配取得農村宅基地的具體條件和實施辦法。根據省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設管理的若干意見(試行)》(閩政〔2021〕2號)、《福州市人民政府關于規范農村宅基地和建房管理的實施意見(試行)》(榕政綜〔2021〕142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指導意見。
二、目標任務
按照省市部署精神,進一步加強對農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進行指導和規范,努力建設生態宜居美麗鄉村。
三、主要內容
本《指導意見》主要包括以下5個方面內容:
(一)“一戶一宅”的內涵及適用范圍。“一戶一宅”指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級規定的標準。
農村村民宅基地審批“一戶一宅”的認定,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按照本指導意見,結合各自實際情況進行認定。
(二)認定原則。宅基地“一戶一宅”的認定按照“尊重歷史、兼顧現實、程序規范、群眾認可、依法依規”的原則,并堅持“唯一性、包容性、合法性”原則。
(三)宅基地資格權的認定。取得農村宅基地資格權,喪失農村宅基地資格權,特殊人員的宅基地資格權。
(四)“一戶一宅”的認定。“一戶”的認定,“一宅”的認定,不認定為“一宅”的情形。
(五)縣農業農村局負責對本指導意見的具體應用問題進行解釋。本指導意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一年。
四、關鍵詞詮釋
“一戶一宅”:指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級規定的標準。
解讀機構:羅源縣農業農村局
解讀人:鄭超鴻(羅源縣農業農村局經管站)
聯系電話:0591-26853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