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鄉(鎮)人民政府,福州臺商投資區管委會、羅源灣開發區 管委會,縣直各有關單位:
《羅源縣 2025 年地質災害防治方案》已經縣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羅源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5年3月10日
福建省羅源縣
2025年地質災害防治方案
羅源縣人民政府
二〇二五年三月
福建省羅源縣
2025年地質災害防治方案
編寫單位:福建東辰綜合勘察院有限公司
項目負責:劉澤成
審 核:楊春發
目 錄
一、前言
二、地質災害分布情況
2.1地質災害現狀
2.2地質災害趨勢分析
三、地質災害威脅范圍及重點防范期
3.1重要地質災害隱患點
3.2高陡邊坡點雨季防范
3.3地質災害重點防范期
四、災害災情和險情分級
五、地質災害防治措施
5.1落實地質災害防治責任制
5.2加強地質災害險情巡查
5.3開展地質災害監測及預報
5.4搶險救災
5.5速報制度
5.6保障措施
5.7綜合防治措施
六、地質災害監測、防治工作責任人
附件1羅源縣地質災害隱患點一覽表
附件2羅源縣地質災害群測群防網絡聯系表
附件3羅源縣2024年度地質災害隱患點核銷說明
附件4羅源縣2024年度高陡邊坡核銷說明
附件5 羅源縣30人以上地質災害點“一點一卡”表
一、前言
為做好我縣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和防止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維護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94號)頒布的《地質災害防治條例》(2004年3月1日施行)、《福建省地質災害防治管理辦法》(閩政〔2011〕8號)等文件精神,以《福建省羅源縣2024年地質災害防治方案》為基礎,對照福建省地質災害管理系統,在調查核實已搬遷和治理的地質災害點之后,結合我縣2025年氣候趨勢預測和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實際,編制本防治方案。
二、地質災害分布情況2.1地質災害現狀
羅源縣境內以丘陵山地為主,山高坡陡,高差較大,地勢自西而東,三高兩低,形如“W”。地貌以山地、丘陵為主,平原狹小。山地主要分布于縣北部和西部,丘陵分布于西部霍口溪、中部起步溪、百丈溪,河谷兩側及東部半島等地,平原包含松山、白水兩墾區域,總體地勢高差較大,屬我省地質災害易發區。地質災害發生與經濟住建活動密切相關,根據現場調查資料,縣境內約90%的滑坡、崩塌地質災害點與農村削坡建房有關。
2024年我縣認真落實好巡查監測、汛期值班、災情速報等汛期防災制度,健全完善群測群防體系,抓實抓好基層防災人員防治知識宣傳培訓活動。根據各鄉鎮上報災情信息并經實地調查核實,全縣無新增地質災害隱患點。2024年全縣積極開展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取得較好的成果,共1處地質災害隱患點(350123010228)已完成避險搬遷,總計有1處不列入2025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最終確定目前全縣共有地質災害隱患點127處,主要有滑坡、崩塌、泥石流三種類型(詳見附表1),其中滑坡76處、崩塌47處、泥石流4處,共威脅452戶1709人。
2.2地質災害趨勢分析
2.2.1 2025年氣候趨勢預測
根據羅源縣氣象局提供的氣象資料,預計我縣2025年后冬(1月~2月)與常年(1991~2020年,下同)相比,氣溫距平,降水偏少;2025年早春季(3月~4月)氣溫偏高,降水偏少;雨季(5月~6月)氣溫偏高,降水偏多;夏季(7月~9月)溫度偏高,≥37 ℃高溫日數偏多,極端最高氣溫偏高,降水偏多;秋季(10月~11月)溫度偏高,降水偏少;12月溫度偏高,降水偏少;2025年影響我縣的臺風個數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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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后冬(1月~2月):預計平均氣溫11.0~12.0 ℃,較平均氣溫偏差0.5 ℃,屬正常。相對偏冷時段出現在:1月中旬前期、1月下旬后期、2月上旬中后期。
2.早春季(3月~4月):預計平均氣溫17.0~18.0 ℃,偏高0.1~1.0 ℃。
3.雨季(5月~6月):預計平均氣溫25.0~26.0 ℃,偏高0.1~1.0 ℃,出現“五月寒”的可能性較小。
4.夏季(7月~9月):預計平均氣溫29.0~30.0 ℃,偏高1.0~2.0 ℃,≥37.0 ℃高溫日數偏多,極端最高氣溫偏高。
5.秋季(10月~11月):預計平均氣溫20.0~21.0 ℃,偏高0.1~1.0 ℃。
6.12月:預計平均氣溫13.0~14.0 ℃,偏高0.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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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初冬:預計總降水量35~55毫米,偏少3~6成。
2.早春季:預計總降水量220~250毫米,偏少1~2成。
3.雨季:預計總降水量520~660毫米,偏多2~5成。
4.夏季:預計總降水量620~780毫米,偏多2~5成。
5.秋季:預計總降水量80~100毫米,偏少1~2成。
6.12月:預計總降水量30~40毫米,偏少1~2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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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計2025年影響我縣的臺風個數為5~6個,屬正常,雨季可能有早臺風影響,夏季有1~2個臺風或嚴重影響我縣。
二、主要氣候災害預測
1.由于前冬降雨稀少,預計后冬我縣降水仍偏少,氣象干旱將持續,注意戶外用火安全。
2.春季易發強對流天氣,需防范雷暴大風、冰雹天氣對農業生產和戶外活動等的不利影響。
3.雨季降水偏多,可能出現較明顯的洪澇災害,需注意防范持續性強降水可能引發的山洪、城市內澇、山體滑坡和泥石流等次生災害。
4.夏季氣溫偏高,易出現極端高溫天氣,需注意防暑降溫。
5.可能有早臺風影響,夏季有1~2個臺風或嚴重影響我縣。
2.2.2預測的主要地質災害活動區
據區內地質災害的主要控制影響因素,2025年全縣地質災害分布于11個鄉鎮、77個村(社區),預計這些村、鎮(鄉)地質災害活動區成災可能性較大。如表1所示:
表1 2025年預測地質災害危害重點行政村一覽表
鄉(鎮) |
村(社區) |
現有地質災害隱患點數(處) |
白塔 |
百丈村,大項村,南洋村,旺巖村,應德村,長基村,鐘下村 |
12 |
碧里 |
濂澳村,梅花村,西洋村 |
4 |
飛竹 |
斌溪村,倉前村,飛竹村,官路下村,蛤蟆石村,馬洋村,上地村,陶洋村,梧桐村,洋柄村 |
14 |
鳳山 |
北門社區,南門社區,南門外村,西門社區 |
8 |
洪洋 |
厝坪村,大目村,官村,洪洋村,秋嶺村,王認村,穴里村,樟溪村 |
13 |
霍口 畬族 |
川邊村,東元亭村,東宅村,崗尾村,黃鶴村,霍口村,佳湖村,瑯坑村,南墘村,山壟灣村,石坪洋村,塘下村,西峰村,溪前村,仙洋村,香嶺村,徐坪村,長柄丘村 |
37 |
鑒江 |
井水村 |
1 |
起步 |
潮格村,港頭村,黃家灣村,上長治村 |
6 |
松山 |
跡頭村,小獲村 |
3 |
西蘭 |
甘厝村,后路村,蔣山村,坑里村,嶺頭村,上洋村,壽橋村,下際村,許洋村,院前村 |
13 |
中房 |
柏山村,大園村,港里村,深坑村,溪門村,下湖村,顯柄村,洋里村,嶼后村 |
16 |
本方案所列的127處地質災害隱患點在未進行徹底治理或搬遷前均有進一步活動趨勢,應作為防范對象,必須簡易監測和建立地面位移監測點,進行定期觀測,并做好監測數據的記錄,雨季尤其是強降雨期間要加強監測,當監測發現有異常變化時應加大監測密度,當發現有裂縫等臨滑跡象時,及時撤出人員和財產,并對滑坡影響外圍設置明顯警戒標志。同時根據本次調查資料,按其穩定性、危害性進行輕重緩急排序,綜合確定全縣3處作為重要地質災害隱患點(即威脅居民50人以上的地質災害隱患點)如表2所示,具體災點詳情見附表1。這些重要地質災害隱患點是指其明顯可能發生地質災害且將造成人員傷亡和經濟財產損失的,在未治理前,必須專人監測建立地面位移監測點,進行定期觀測,并做好監測數據的記錄,雨季尤其是強降雨期間要有人值班加強監測。
表2重要地質災害隱患點一覽表
序號 |
統一編號 |
災點名稱 |
威脅戶數 |
威脅人數 |
|
1 |
350123020764 |
飛竹鎮飛竹村飛竹中心小學屋后崩塌 |
102 |
||
2 |
350123010964 |
中房鎮洋里村陳農鐘等屋后滑坡 |
29 |
95 |
|
3 |
350123000043 |
中房鎮洋里村陳枝春等滑坡 |
14 |
55 |
高陡邊坡是指人類工程活動中對自然穩定山體進行切坡、削坡形成的臨空面,隨著風化程度的變化,在暴雨和強降雨狀況下容易產生地質災害,表現形式多為滑坡和崩塌,2024年高陡邊坡點與地質災害隱患點位置及威脅對象重合核銷6個(350123120733、350123120003、350123120524、350123120043、350123120507、350123120292),經避險搬遷后核銷3個(350123121481、350123120242、350123120130),全縣共有的高陡邊坡由2024年的511處降為2025年的502處,數量較大、隱患較多,應高度重視,各鄉鎮應進行排查,掌握險情,一定要做好定期巡查,險情大的應入庫按地災隱患點管理。
3.3地質災害重點防范期
根據境內地質災害的發育類型、災害發育特征及地質災害的各種影響因素,尤其是降雨對地質災害的誘發作用,今年地質災害主要防范期為4月~9月,其中又以6月~8月為重點。
四、災害災情和險情分級
按照地質災害的危害程度和規模大小,地質災害災情和險情分為特大型(Ⅰ級)、大型(Ⅱ級)、中型(Ⅲ級)、小型(Ⅳ級)四個等級。
(一)特大型地質災害災情和險情
因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縫等災害造成30人(含)以上死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含)以上或因地質災害造成大江大河及其支流被阻斷,嚴重影響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地質災害災情;
受地質災害威脅,需轉移人數在1000人(含)以上,或者潛在可能造成的經濟損失1億元(含)以上的地質災害險情。
因地質災害造成大江大河及其支流被阻斷,嚴重影響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二)大型地質災害災情和險情
因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縫等災害造成10人(含)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含)以上、1000萬元以下或因地質災害造成鐵路繁忙干線、國家高速公路網線路、民航和航道中斷,或者嚴重威脅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有重大社會影響的地質災害災情;
受地質災害威脅,需轉移人數在500人(含)以上、1000人以下,或者潛在經濟損失5000萬元(含)以上、1億元以下的地質災害險情。
(三)中型地質災害災情和險情
因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縫等災害造成3人(含)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災情;
受地質災害威脅,需轉移人數在100人(含)以上、500人以下,或者潛在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險情。
(四)小型地質災害災情和險情
因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縫等災害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災情;
受地質災害威脅,需轉移人數在100人以下,或者潛在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險情。
五、地質災害防治措施5.1落實地質災害防治責任制
5.1.1組織機構
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直接關系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要以人為本,建立以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和有關部門領導崗位責任制為核心的地質災害防治體制,將地質災害防治經費列入財政預算,加強地質災害防治知識的宣傳教育、增強公眾地質災害防治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為加強做好我縣地質災害應急防災工作,縣政府決定成立縣地質災害應急防災工作指揮部(成員見表3)。
表3 地質災害防災救災指揮部成員表
網絡機構 |
職務 |
縣政府黨政職務 |
|
地質災害 防災救災 指揮部 |
指揮長 |
縣長 |
|
常務副指揮長 |
副縣長 |
||
副指揮長 |
縣人武部部長 |
||
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局長 |
|||
應急管理局局長 |
|||
指揮部成員 |
縣人武部 |
縣政府辦 |
|
縣公安局 |
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
||
縣應急管理局 |
縣文化體育和旅游局 |
||
縣住建局 |
縣財政局 |
||
縣發改局 |
縣教育局 |
||
縣水利局 |
縣氣象局 |
||
縣交運局 |
羅源公路事業發展中心 |
||
縣衛健局 |
縣農業農村局 |
||
縣民政局 |
縣融媒體中心 |
||
縣供電公司 |
|||
各鄉(鎮)人民政府 |
|||
備注 |
各成員單位第一負責人均為指揮部成員 |
5.1.2地質災害防治責任制
地質災害防治直接關系到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各鄉鎮和縣直有關部門要堅持“以人為本”、以對國家和人民負責的精神,高度重視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按照“政府統一領導、部門各負其責”的原則,建立以預防為主的地質災害預警預報、監測巡查體系,形成組織健全、責任到人、全面覆蓋的地質災害防治體制。
縣人民政府:負責領導和組織各鄉鎮和縣直有關部門以及社會的力量,堅持預防為主、避讓與治理相結合和全面規劃、突出重點原則,采取措施,做好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保證地質災害危險區內居民的生命和財產安全。迅速貫徹市政府關于地質災害防災救災的各項指令;批準發布境內地質災害的預報,宣布進入臨災應急狀態;批準宣布災區進入災后應急期,組織救災工作;領導和部署境內地質災害防災、減災、臨災應急和救災工作;指導鄉(鎮)政府組織編制《村(居)汛期地質災害防御群眾轉移預案》;同時,將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防治經費列入人民政府財政預算。并對在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
鄉(鎮)人民政府:為轄區地質災害防治具體責任單位,在地質災害重點防范期內,應當根據縣人民政府公布實施的地質災害防治方案,加強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工作,加強地質災害發生的前兆特征的巡回檢查。當出現險情時,及時動員受威脅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員轉移到安全地帶;情況緊急時可以強制組織避災疏散,同時向縣人民政府及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報告。及時將地質災害危險點的《防災明白卡》和《避險明白卡》發給防災責任單位、責任人和受威脅的群眾手中。及時編制《村(居)汛期地質災害防御群眾轉移預案》,把監測和防治任務落實到具體單位和責任人,做到任務明確,責任到人。對住戶已搬遷但房屋未拆除或已治理但未驗收的地質災害隱患點,汛期要加強巡查。要加強對地質災害危險區域的巡查。
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地質災害防治方案并指導實施。負責全縣地質災害預防和治理,指導開展群測群防、專業監測和預報預警等工作,指導開展全縣地質災害工程治理工作,配合做好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相關工作。其主要職責:其一,會同縣住建、水利、交通、教育等部門對轄區內地質災害危險區域進行現場調查,編制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其二,指導鄉(鎮)人民政府組織編制《村(居)汛期地質災害防御群眾轉移預案》;指導開展縣、鄉(鎮)、村、災點四級群測群防。會同縣住建、水利、交通、教育等部門開展汛前檢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同時建立和完善專業監測預警網絡。其三,認真落實地質災害防治值班制度,與防汛、氣象等有關部門保持密切聯系,開展地質災害預報預警,在汛期特別是臺風暴雨、異常降雨時段要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指導;及時更新和補充地質災害數據庫,將地質災害隱患點和災情、險情信息錄入地質災害信息與預警系統。其四,承擔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撐工作,指導開展地質災害工程治理,配合縣應急管理局做好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相關工作,做好地質災害防災減災知識宣傳。其五,編制城市、集鎮、村莊和工程建設等各類規劃時應當將地質災害防治規劃作為其組成部分,做好與地質災害防治規劃的銜接。
縣應急管理局:負責組織編制縣級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指導自然災害類應急救援,組織協調重大災害應急救援工作;組織編制綜合防災減災規劃,推動地災災害應急預案體系建設、預案演練和應急知識宣傳,指導協調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開展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縣教育局:做好縣內學校地質災害防災、應急知識宣傳及防治工作,落實學校地質災害的監測、治理工作,組織地質災害危險縣內師生避險轉移工作。
縣氣象局:負責及時通報氣象監測預警資料和降雨時空分布等信息,會同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做好地質災害氣象預報預警工作。
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嚴格山地建房的管理,指導住宅、工廠、學校等關系到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建設,加強對生命線設施的防護和巡查工作,禁止在地質災害危險區內削坡建房和從事不合理的工程活動。
縣水利局:負責水庫庫周、庫壩、水利設施沿線地質災害的巡查、防治、搶險和救災等工作;負責地質災害引發的次生洪澇災害的處置及水利設施的維修;根據災情需要做好水資源調度,保障正常供水;并及時通報洪水等有關防汛信息。
羅源縣交通運輸局和羅源公路事業發展中心:做好公路沿線地質災害地段防治的檢查落實工作,組織力量搶修因災損毀的公(鐵)路設施,保障交通干線的暢通,并配合公路沿線地方政府做好公路沿線地質災害勘查、設計、施工工作。
縣融媒體中心:負責及時播報市、縣人民政府的防災工作部署和災害性氣象消息及各種災情預報預警信息,并配合加強地質災害防治、應急知識的宣傳,如在臺風暴雨地質災害易發期,播放相關宣傳片,普及地質災害防治和應急知識。
縣文化體育和旅游局:會同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開展A級景區(點)地質災害應急預案的編制,開展隱患點的排查、監測、預警預報工作;督促在山區A級景區(點)或在地質災害易發區內的A級景區(點)進行開發的建設單位,按照規定進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對轄區內A級景區(點)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定期開展檢查,做好查險、排險、預警預報工作;負責組織A級旅游景區受地質災害危險的人員(游客)的安全轉移和搶險,聯合開展轄區內A級景區(點)地質災害防治的檢查,做好排險工作,消除不安全隱患,確保游客及工作人員安全。
縣供電公司:對災區電力設施進行搶修,恢復電力供應,全力保障災區衛生院、重點工程、市政設施、軍事等重要用戶的電力供應;及時向縣地質災害應急防災工作指揮部報告電力供應和搶險情況。
其他部門應按照各自的職責分工做好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5.2加強地質災害險情巡查
在汛期前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要會同縣住建、水利、交通、教育等有關部門在汛前對地質災害易發區、危險點以及防治方案、地質災害群測群防網絡、防災搶險應急預案等進行全面檢查。發現險情和存在安全隱患的,要責成責任單位或責任人抓緊落實整改措施。
汛前檢查的主要任務是:
檢查地質災害防治方案落實情況
檢查內容包括:鄉(鎮)、村等各級防災責任組織機構、危險點監測責任人、監測人是否明確,觀測點布置、觀測方法、記錄、匯交整理資料是否合理、完善,防災預報制度是否健全,信息網絡是否通暢,《村(居)汛期地質災害防御群眾轉移預案》的編制情況,危險區群眾的應急轉移方案及措施是否得力等。
檢查主要地質災害危險點
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要會同縣住建、水利、交通、教育等部門應認真做好險情排查,需重點防范的地質災害危險點,應劃定易發區并設立警示牌。在強降雨和臺風降雨時,可能釀成新的地質災害危險點,應加強對地質災害易發區的調查和監測,發現有災害前兆特征的危險點,當地人民政府應及時組織避讓等必要的防范措施。
汛期地質災害易發區是指在強降雨期間或者之后,突發地質災害的可能性較大且可能造成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的居民居住區或學校等區域或地段。其劃定標準如下:
1. 居民居住區或學校等房前屋后人工開挖的高陡邊坡的坡腳或坡肩邊緣;
2. 居民居住區或學校等房前屋后高陡自然土質斜坡或坡腳;
3. 上游匯水面積較大的溝谷及溝口低洼地帶;
4. 侵蝕河岸岸坡邊緣;
5. 已查明的地質災害隱患點;
6. 其他在汛期易發生地質災害,可能造成人員傷亡的地帶。
符合上述標準之一的均應劃定為地質災害易發區。
汛中巡查的主要任務是:
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及住建、水利、交通、教育等部門應按地質災害防治的有關規定進行汛期巡查,鄉(鎮)人民政府及基層群眾應當對重點防范的地質災害隱患點加強監測和災害前兆特征(地聲、泉水變渾、泉水干涸、裂縫擴張、醉漢林出現等)的巡回檢查。發現災情、險情,應當立即組織人員轉移;采取臨時支護處理措施等,同時向縣人民政府及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和縣應急管理局報告;縣人民政府及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和縣應急管理局接到報告后,要及時組織專家趕赴現場,調查鑒定災情、提出處理對策、采取相應措施。同時,應對房前屋后高陡邊坡及其它隱患區域加強巡查監測。
汛后檢查的主要任務是:
汛期后鄉(鎮)人民政府應認真檢查各地質災害隱患點情況,根據各地質災害隱患點穩定情況以及險情是否已消除或得到有效控制,決定是否繼續監測或搬遷治理,并通知有關監測單位和監測人。
5.3開展地質災害監測及預報
5.3.1監測
縣人民政府應進一步健全以群防為主的地質災害監測、預報、預警、報告網絡體系建設,加強對臺風暴雨、強降雨引發的地質災害的應急調查、監測,進一步完善群測群防網絡。
地質災害的監測與預警原則由受威脅的單位和個人承擔,直接危及公路、水利、道路生命線工程等設施和廠礦企業、事業單位等,由其主管部門負責組織監測和預報。
鄉(鎮)政府負責本轄區地質災害點的監測工作,防災責任人為政府及部門分管領導,各行政村負責本村的地質災害點的監測工作,防災責任人由村(居)兩委擔任。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督促落實監測人,防災責任人,按要求建立基礎臺帳,將有關信息錄入地質災害綜合管理系統。
5.3.2預報預防
?。?)編制《年度防治方案》。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應會同應急管理、住建、水利、交通運輸等部門,于3月底前擬定《年度防治方案》,報縣人民政府批準后公布。督促教育、公路、住建、旅游等部門開展轄區防治方案編制工作,納入縣級防治方案一并實施。年度防治方案要標明區內主要災害的分布、威脅對象、范圍;明確重點防范區,確定預防責任單位與責任人、監測人,制定有效防治措施。對危害嚴重,需重點防范的必須掛牌督辦,限期整治到位。
?。?)編制《村(居)汛期地質災害防御群眾轉移預案》(下稱“群眾轉移預案”)。在縣人民政府領導下,鄉(鎮)人民政府應組織編制《群眾轉移預案》。內容包括:汛期地質災害危險區域范圍和轉移對象;組織機構及職責分工;應急響應;轉移工作的實施,包括應急發布信號、轉移路線及臨時安置場所或安全地帶;保障措施,包括生活安置及供給、醫療防疫、治安保衛等。
?。?)地質災害氣象風險預警與應急響應
地質災害氣象風險預警等級由弱到強依次分為Ⅳ級、Ⅲ級、Ⅱ級、Ⅰ級,分別表示氣象因素致地質災害發生有一定風險、風險較高、高和很高。當地質災害氣象風險預警等級達到Ⅲ級以上時,由省級自然資源、氣象部門聯合簽發地質災害氣象風險預警產品并對公眾發布。
?、佗蠹壍刭|災害氣象風險預警(黃色預警)
表示:地質災害氣象風險較高,地質災害發生的可能性較大。
縣有關部門、鄉(鎮)人民政府根據雨情做好值班工作;按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部署防災工作;鄉鎮、村居防災負責人根據雨情組織對地質災害隱患點和易發區域進行巡查、監測和防范,根據險情轉移受威脅群眾。
②Ⅱ級地質災害氣象風險預警(橙色預警)
表示:地質災害氣象風險高,地質災害發生的可能性大。
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24小時值班室值班,做好搶險救災準備;縣、鄉(鎮)人民政府及時啟動相關的應急預案和《村(居)汛期地質災害危險區域群眾轉移預案》;鄉(鎮)、村(居)防災負責人組織危險性較大地質災害隱患點所有群眾轉移,易發區受威脅人員根據當地雨情險情適時轉移,組織對地質災害隱患和易發區域加密巡查。
?、邰窦壍刭|災害氣象風險預警(紅色預警)
表示:地質災害氣象風險很高,地質災害發生的可能性很大。
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24小時值班室值班,領導帶班;縣人民政府及時啟動相關的應急預案和搶險救災指揮系統,做好應急準備,派出應急小分隊或者包村干部駐點指導防災抗災救災工作。鄉(鎮)人民政府及時啟動《村(居)汛期地質災害危險區域群眾轉移預案》;鄉(鎮)、村(居)防災負責人立即組織地質災害隱患點和危險區域內的所有群眾轉移,組織對山邊河邊、溝谷溝口、工礦廠區等易發區域進行巡查和監測。
臺風暴雨和強降雨期間,縣有關部門、鄉(鎮)人民政府要積極做好轉移避讓群眾的安置工作,采取有力有效的措施防止已轉移群眾擅自回遷;臺風和強降雨過后,縣有關部門、鄉(鎮)人民政府在確認地質災害危險區域內巖土處于穩定、確保安全的情況下,才能穩妥地組織已轉移群眾適時回遷,并及時組織開展地質災害補充調查,更新地質災害管理信息庫。
各鄉(鎮)人民政府應對所選定的避險場所和避險路線進行安全評估,確保避險場所和避險線路安全。
5.4搶險救災
災情或險情發生后,縣人民政府應立即啟動《羅源縣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下稱《應急預案》),組織指揮搶險救災工作,搶險救災隊伍要迅速進入現場,搶救受災人員??h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要立即組織地質災害應急技術支撐單位技術人員,迅速查明災害類型、范圍、規模、發展趨勢,圈定危險地段,加強監測,做好搶險救災的技術指導工作。其他有關部門應按照《應急預案》的分工及時做好搶險救災的相關工作。必要時可請求當地駐軍給予支援,可以根據需要在搶險救災區域范圍內采取交通管制等措施。搶險救災工作要切實做到防范有效、轉移迅速、救治及時,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5.5速報制度
5.5.1速報范圍
(1)發生特大型、大型、中型地質災害災情或險情;
(2)發生人員死亡和失蹤的小型地質災害災情;
?。?)避免人員死亡的成功預報實例。
成功預報是指對地質災害發生的時間、地點和范圍、強度等的預測較為準確,并通過預報降低了災害損失。
成功預報地質災害避免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數量的要按照實際情況確定,以地質災害實際影響范圍測定,如倒塌房屋內的居住人員或災害現場活動人員等。
5.5.2速報時限
發生以上速報范圍的地質災害災情、險情和避免人員死亡的成功預報實例,災害發生地的自然資源和規劃主管部門在接到報告后,要立即報告上級人民政府、突發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和自然資源和規劃主管部門。
?。?)發生特大型地質災害,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應立即報告福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同時越級速報省自然資源廳和自然資源部。在處置過程中,應及時報告處置工作進展情況,直到應急處置工作結束。
?。?)發生大型地質災害,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應立即報告福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同時越級速報省自然資源廳和自然資源部。在處置過程中,應及時報告處置工作進展情況,直到應急處置工作結束。
?。?)發生中型地質災害,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應立即報告福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同時越級速報省自然資源廳。由福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及時組織調查和作出應急處理,并將應急調查報告上報省自然資源廳。
(4)發生小型地質災害,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應在1小時內向福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報告,并負責組織調查和作出應急處理,并將應急處置情況和調查報告上報福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5.5.3速報內容
地質災害速報應盡可能詳細說明地質災害災情或險情發生的時間、地點、地質災害類型、災害體的規模、可能的引發因素和發展趨勢等,同時提出主管部門采取的對策和措施。對地質災害災情的速報,還應包括死亡、失蹤和受傷的人數以及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發現地質災害災情或險情有新的變化時,要隨時進行續報。
5.6保障措施
5.6.1加強領導、落實責任
各鄉(鎮)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要按照《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和《福建省地質災害防治管理辦法》的要求,把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列入議事日程,謀劃好、組織好、落實好。建立和完善群專結合的監測體系和以縣為單元的縣、鄉鎮、村、組的群測群防網絡(附件2)。
5.6.2協調配和、通力合作
在縣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要加強與應急管理、住建、水利、交通運輸、民政、教育等部門的協作,加強信息交流,特別要與氣象部門合作,及時掌握兩情,開展地質災害預報預警工作。
5.6.3加強指導、健全制度
各鄉(鎮)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要進一步健全和落實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制度,及時修訂《應急預案》,并適時組織應急演練。
(1)地質災害年度防治方案和群眾轉移預警制度
(2)地質災害險情巡查制度
(3)地質災害監測制度
?。?)地質災害災情預報制度
?。?)地質災害災情報告制度
?。?)地質災害防治值班制度
5.6.4加強監督,強化監管
各鄉(鎮)人民政府要加強地質環境的管理,嚴格住建項目和住建用地的審核審批,切實加強對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監督檢查,杜絕人為活動加劇引發地質災害的行為。違反規定,發生地質災害造成重大損失的,按照《地質災害防治條例》規定,追究有關部門正職負責人和其他相關人員的責任。
5.6.5加強培訓、提高水平
各鄉(鎮)人民政府要加強地質災害防治知識培訓,爭取多種形式、多種渠道組織鄉、村有關人員進行培訓,普及地質災害防治知識,提高干部和群眾防災減災意識與能力。
5.6.6加大投入、防治并舉
各鄉(鎮)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要加大地質災害防治經費的投入,一手抓防控,一手抓治理。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質災害的防治經費,列入縣人民政府的年度財政預算。因工程住建等人為活動引發的地質災害的治理費用,按照“誰引發、誰治理”的原則由責任單位承擔。
5.7綜合防治措施
各鄉(鎮)人民政府應根據地質災害點的危險性、危害性、經濟條件和可操作性,按輕重緩急,有計劃地開展搬遷避讓或工程治理。
1. 搬遷避讓。對位于偏遠山區、工程治理投資過大或治理后仍不能有效消除隱患的地質災害危險點,鼓勵搬遷避讓、異地集中安置。
2. 工程治理。對位于村、鎮規劃區內、自然因素引發、危險性大、威脅人口多、造成經濟損失大的重大地質災害隱患點,各級政府要將其納入地質災害治理項目庫,加大財政資金投入,有序開展治理。工程住建等人為活動引發的地質災害,按照“誰引發、誰治理”的原則,由責任方組織治理并承擔治理所需費用。
六、地質災害監測、防治工作責任人
地質災害的發生有漸變或者突變的過程,在出現規模變形之前,各自往往有比較明顯的征兆,通過監測,及時捕捉這些征兆,就可以避免或減輕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地質災害的監測和預防責任人,原則上是誰受威脅、誰負責監測,誰就是責任人。威脅公路、水利等設施的地質災害點應由設施的主管部門負責組織監測并落實預防責任人。在此基礎上,在主汛期增加監測頻率并加強災害體變形破壞過程前兆(泉水變渾、突變、裂縫擴張、動物異常等)巡查,以便及時掌握地質災害危險體的變形發展趨勢,作出準確的預報。羅源縣地質災害點監測人、防治責任人見羅源縣地質災害群測群防網絡聯系表(附件2)?! ?/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