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源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你局《關于申請審批起步溪、南溪(東方新城至岐頭橋段)排口治理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函》(羅建函〔2025〕21號)、縣政府《關于2025年羅源縣老舊小區改造等事宜的紀要》(〔2025〕42號)及相關附件悉。為完善城區排水基礎設施,改善水環境質量,提升居民宜居水平,經研究,原則同意起步溪、南溪(東方新城至岐頭橋段)排口治理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具體批復如下:
一、項目名稱:起步溪、南溪(東方新城至岐頭橋段)排口治理項目(項目代碼:2503-350123-04-01-331628)。
二、項目選址:羅源縣鳳山鎮、松山鎮。
三、建設內容與規模:項目主要對起步溪、南溪(東方新城至岐頭橋段)6個排口及其上游的雨污水進行分流改造,新建污水管網1575米、雨水口連接管103.75米、雨水口30座、污水檢查井47座、截流井18座等,改造排口1座、井蓋40座,修復瀝青路面3237平方米、水泥路面1320平方米、人行道2697平方米、雨水管網415米等。
四、總投資及資金來源:項目總投資估算1180萬元,其建設資金從2025年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項目補助資金中列支,不足部分由縣財政統籌安排。
五、項目建設工期:5個月。
六、項目招投標方案:請根據《福建省招標投標條例》及其配套規定,以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依法開展招標工作,并在依法確定工程施工單位起15日內向我局及有關行政監督部門提交招標投標和合同訂立情況的書面報告及合同副本。
七、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意見:項目已按有關規定開展社會穩定風險評估,你局已填報《福建省重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意見表》(2025年4月23日),并確定項目建設風險等級為低風險的意見,請按照《關于建立重大建設項目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的意見(試行)》(羅委辦〔2011〕117號)要求,落實各項維穩應對措施,切實做好施工期的安全防護工作,創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
請你局切實加強項目管理,落實項目建設資金,落實項目法人責任制、工程招投標制、工程監理制、合同管理制等,確保工程質量與安全施工。
羅源縣發展和改革局
2025年4月28日
(此件主動公開)